据报道,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火爆,房地产税何时全面开征牵动人们紧绷的神经。针对房地产税今年出台的可能性,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专访时表示,房地产税法正在制定工作之中,关键是要选准出台的窗口。但无论怎样出台,绝不会“突然袭击”。
房地产税是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让住房回归基本属性的重要制度基础,有关方面多次明确推进这项制度改革,专家也多次呼吁加快出台的步伐,这些迹象表明,作为一个新税种,房地产税快要来了。而所以“牵动人们紧绷的神经”,则显然不仅在于房地产税快要来了,而是作为我们生活中的又一项“支出”,更在于怎么开征,税率几何,能否负担得起等,一切都还是未知数,未免有提心吊胆的感觉。现在,相关人士明确表示,房地产税不会搞“突然袭击”,这应该说是回应了社会和民众的关切,给人以值得期待的预期。
不过,不会搞“突然袭击”只是其一。事实上,“税收法定”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就此而言,房地产税就不仅是不会搞“突然袭击”的问题,而是不能搞“突然袭击”。否则,大方向就错了。也就是说,开征房地产税须立法先行,完不成立法这一关键步骤,全面开征房地产税也就没有可能。这是肯定的。
无论其立法到出台到全面开征需要多长时间,但开征房地产税既关乎国计民生,更是个系统性、复杂性的问题,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其中除了不会搞“突然袭击”, 尚需理清几个绕不过的现实问题:第一是房地产税到底为何而征收,要取得什么样的利国利民的效果。第二是存量房和增量房及其对应的税率怎么区分,以避免“一刀切”式的开征带来新的不公。第三是如何经过充分论证、博弈,广泛吸纳民意形成共识。第四是纳税人是否有相应的支付能力,会不会“额外”加重民众负担而只是成了地方政府的“创收”手段。
总之,房地产税,作为现代税收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关乎国计民生,无论何时开征,不会搞“突然袭击”只是其一,也是起码的底线要求。只有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把许多民众关切的问题理清,妥善解决各种利益问题,确保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开征房地产税才是合理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