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发展改革委正式下发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事件解读:
准入门槛提高,强调产品质量。本次政策内容与市场预期基本一致,出台时点也符合预期。通知称,将提高电动乘用车能耗要求和续驶里程门槛要求,同时引入动力电池新国标,提升动力电池的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性能指标要求。另外,对于因产品质量引起的安全事故的车型,将倒扣补贴资金、暂停车型或企业补贴资格。建立市场抽检机制并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动态管理制度。
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延续,凸显政策支持热情。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为乘用车20万元/辆;轻型客车、货车30万元/辆;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50万元/辆。燃料电池补贴延续至2020年不退坡的政策,经济性有望进一步凸显,17年有望看到更多燃料电池车型。此外,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国产化加速,规模效应推动成本不断下降。
乘用车、客车的补贴幅度同比退坡分别为20%和30%,货车和专用车的补贴幅度同比退坡超过20%。(1)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分为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两大类。纯电动乘用车按里程划分为三挡,补贴分别为2万元、3.6万元和4.4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的补贴固定为2.4万元。(2)新能源客车补贴按照车辆类型分为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类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三大类,各车型还按照能量密度、快充倍率和节油率进一步细分。补贴上限退坡幅度约为30%。(3)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为15万元,总体退坡幅度超20%,但依然足以覆盖动力电池系统的采购成本,补贴政策明确为物流车放量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