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州市黄埔区获悉,该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若干措施》(下称“财政绩效10条”),围绕提高财政资源资金配置效率,将绩效理念和管理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此外,黄埔区在广州市首创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考评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坚持过紧日子
“财政绩效10条”指出,要将“过紧日子”作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执守简朴,厉行节约。除应急救灾、事权下放等特殊事项外,原则上未来三年不新增安排部门预算的非重点非刚性一般性项目支出。
在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提升使用效能方面,“财政绩效10条”提出,要在摸清存量基础上,按规定标准从严、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不能一边出租出借固定资产,一边新增配置。同时,首次提出要积极推进和鼓励固定资产在单位内部以及全区跨部门、跨级次的调剂共享,减少新增购置。
“财政绩效10条”还明确,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得突破已有标准。发挥定额标准在预算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支持作用,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管理薄弱环节。
加大对基建投资管理监管力度
“财政绩效10条”提出,对于涉及财政资金的政策,政策实施部门要定期开展效果评估。支出绩效不高的及时调整,支出内容相似的统筹整合;加大对交叉重复、碎片化政策的整合力度,及时清理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
此外,“财政绩效10条”加大对基建投资管理的监管力度。一是资金监督关口前移,2020年通过技术联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涉及项目估算金额226.66亿元,联合审减12.99亿元,实现项目建设“沉淀”资金转变为灵活资金。二是原则上概算不超估算,能有效防止工程实体价格虚高,达到优化设计目的,保证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三是鼓励利用利润分成等计价模式,激励总承包单位采取优化设计措施,保障政府投资效益。
加强绩效管理
围绕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绩效10条”强化全流程管理。
在事前绩效评估方面,推进绩效关口前移,从源头实现绩效管理和预算一体化。各部门单位须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新增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强化成本效益分析。财政加大预算绩效评审力度,借助第三方力量对拟申请资金的政策(项目)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措资金合规性等进行评审。
在事中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面,按照“谁支出、谁负责”原则,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双监控”,及时掌握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施情况。
在事后绩效评价管理方面,“财政绩效10条”指出,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挂钩,对评价为低、差的项目,扣减低效无效的支出事项预算或按比例扣减下一年度部门公用经费。对没有完成上一年度绩效自评的单位,原则上不予安排新增支出。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