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湛江综合保税区。这是继成功获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后,湛江构筑对外开放新平台的又一重大成果。湛江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打造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再增开放新平台、再添发展新动力,粤西地区外贸经济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湛江综合保税区申报选址位于霞山临港工业园区内,规划用地面积2.09平方公里,是粤西首个综合保税区,具有国内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等特点,将有利于树立湛江港在南中国港口的重要地位,助力湛江以更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及海南自贸港建设。
自申报工作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海关总署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湛江市围绕“争取年内获批设立、获批后一年内封关运行”的目标任务,成立湛江综合保税区筹备建设委员会,与湛江海关建立申建关地协作机制,对标《综合保税区审核设立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按照“边申报、边建设、边招商”工作思路,高起点编制规划,高质量实施基建,高效率招商引资,高位推进湛江综合保税区各项申建工作。目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紧锣密鼓推进;拟入区项目16个,总投资额约107.87亿元。
下一步,湛江市与湛江海关将以四个“坚持”着力建设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综合保税区。坚持“严规范”,推动做好基础和监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按期申请验收,并在运行期间做好基础和监管设施的更新维护工作;坚持“高质量”,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深度融入国际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的高质量发展;坚持“有特色”,支持保税区结合湛江“地情”,建设区域大宗散货的物流分拨中心、水海农产品加工销售中心,凸显特色;坚持“促升级”,推进联动协同发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更好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湛江市委主要领导表示,湛江将建好用好湛江综合保税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并积极推动霞山区块(含临港工业园区和湛江综合保税区)、东海岛区块、徐闻区块纳入广东自贸区扩区的片区,加快构建连接东盟和泛珠三角区域省区的陆路国际大通道,鼓励湛江企业全面参与区域内商品、技术、服务、资本、人员跨境流动,拓展湛江的“朋友圈”,推动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新格局,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湛江贡献,努力在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体现湛江担当、展现湛江作为。
意义
开放新高地凝聚高质量发展动力
湛江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交汇区,正与海南相向而行,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随着宝钢湛江钢铁、中科炼化、巴斯夫新型一体化等四个投资分别超百亿美元的重大项目建成投产或加快建设,湛江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期”和“窗口期”,亟需高水平开放平台支撑新一轮对外开放。湛江综合保税区的设立填补了高水平开放平台缺失,有利于湛江发挥比较优势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北部湾城市群等国家战略,构筑更具战略优势和品牌效应的发展平台,增强湛江对粤西、北部湾区域乃至我国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形成更大规模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
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湛江具有海洋大市的天然资源优势。设立湛江综合保税区,借助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引导更多资源要素投向海洋产业,增加经济附加值,强化品牌建设和新产品研发,对湛江乃至粤西地区的水海资源深加工、临港经济、先进制造业、商贸流通等产业的转型升级产生强力的拉动作用。
湛江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城市群、海南自贸港的交汇处。设立湛江综合保税区,有利于湛江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各项政策,推动湛江与海南相向而行,有利于湛江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梯度转移,助力湛江发挥比较优势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更好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推动货物、技术、服务、资本和人员流通,把湛江打造成为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深化与沿线国家经贸往来与合作
湛江东融珠三角、西接北部湾、北联大西南、南拓东南亚,是中国大陆通往东南亚、欧洲、非洲和大洋洲航程最短的港口城市,处于亚太经济圈中重要的地缘战略位置,赋有极大的经济功能。设立湛江综合保税区,将有利于湛江全面融入“海上新丝路”构建的国际海洋经济系统,深化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往来与合作,吸引大型跨国先进制造、现代物流、商贸企业投资 创造体制平台,带动国际化人流、信息流和资金流集聚,形成齐头并进的互利格局。
湛江与东盟国家地缘相近、文化相通,交往历史悠久,经济互补性强。近年来,湛江作为广东参与东盟合作和广东对接东盟的先行区,与东盟十国经济联系日益加深,经贸合作成效显著,东盟国家在湛江直接或间接投资企业约20家,湛江在东盟国家设立企业11家。湛江综合保税区将成为对接东盟,谋划双向开放战略的有力支撑,将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我国与东盟地区的经贸投资合作,符合国家战略和开放发展方向。
声音
湛江海关:
综合保税区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势突出
据湛江海关关税处负责人介绍,综合保税区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势突出,有四个“最”的特点:国内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还具备五大“中心”功能: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区内实行“免税、保税、退税、选择性征税”为主的进出口税收政策,区内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特殊规定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区内可以开展转口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储存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以及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2020年前3个季度,全国综保区实现进出口值2.3万亿元,同比增长30.3%,高出全国外贸进出口增幅(0.7%)29.6个百分点。
湛江港:
把握机遇“区港联动”开创港口业务新篇章
“湛江综合保税区成功获批,让粤西实现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零突破,以后湛江港可与综合保税区联动发展,拓展保税业务相关的新业态,提供多元化服务,助力湛江港业务量再上新台阶。”湛江港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湛江综合保税区与湛江港集装箱码头的直线距离不足一公里,深水良港物流优势与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叠加,必将形成经济发展洼地,吸引周边产业、物流等要素集聚。
根据湛江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水海产品加工贸易产业,这正契合了湛江港“中国冷链生态园”经济战略,未来随着综合保税区内水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建设运营,湛江将被打造成全球冷冻品的集散交易中心,湛江港冷链集装箱业务也将进一步做大。
目前湛江已形成农水海产品等传统产业为基础,以石化、钢铁、造纸先进制造业为骨干,装备制造业和海洋经济为发展方向的工业体系,形成了华南铁矿石、能源、粮食、化肥集散中心和区域集装箱运输中心,综保区获批有利于承接“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与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功能互补,形成琼州海峡南北两岸经济良性互动发展格局。
下一步,湛江港将整合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和港区的区位优势,在综保区和港区之间开辟直通道,推动转口贸易及物流业务发展;借助综保区和港区在形态、资源上的整合、集成,促进货物在境内外快速集拼、快速流动、快速集运,带动信息流、资金流和商品流的集聚和辐射,推动湛江综保区和港口共同发展;根据综保区产业发展规划,积极配合开展综保区冷链产业等合作,推动综保区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
全联集采水产品(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施通才:
助力湛江打造世界级水产集散地
作为第一批拟入园的16个项目之一,全联集采水产品(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保税区建设30万吨冷库、12个深加工车间以及产业互联网平台。
水产品冷链物流园区项目,旨在利用湛江市商港功能,建成集“进出口、转口贸易、仓储、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冷链物流体系。冷链物流园区的建设将有助于构建公司线下交易生态圈,结合区块链溯源、大数据智能仓储及冷链体系的仓配一体化等技术,提高冷冻品信息可视化,实现基于“智能+”供应链的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四流”协同运作,以创新模式为全国冷冻品采购商带来更丰富的原材料供应及更高效的服务能力。
通过建设项目冷链物流园区,将有效吸引国际水产品供货商入驻,有望将湛江打造成为比肩釜山、冲绳等世界级水产品集散地,有助于带动湛江水产业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合作。
“湛江综合保税区的获批成立,对经营户个体、企业来说,都是一个非常宝贵的机遇。对经营户而言,货物发过来之后可以存放在保税区里,等到发货、提货的时候再进行缴税,大大减少了资金压力。对很多加工企业来说,可以在保税区里直接加工,再出口贸易,也就不需要交关税了。”施通才如是说。
广州汇来控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薛跃洲:
65万吨饲料产业园助力粤西养殖业稳定发展
汇来控股从事农产品加工已久,湛江综合保税区建成后,我们一期计划建设65万吨的饲料产业园,力求在2021年内完成建设并投产,为粤西地区养殖行业提供稳定的市场供应,促进粤西地区养殖行业的发展。
自今年8月以来,汇来控股便启动湛江综合保税区的有关项目,并根据综保区申报的具体情况,不断调整项目内容。饲料加工将成为该公司在保税区内的业务重点,该公司计划将乌克兰、俄罗斯等生产的玉米、小麦等农作物,通过水路运输到湛江综合保税区,在保税区内加工成饲料供养殖企业使用,饲料主要销往境内粤西地区以及东南亚地区。
据规划,项目落成以后,汇来控股将为湛江综合保税区每年增加至少60万吨的货物进口量。同时,增加港口的货物量、物流吞吐量,为保税区创造可观的税收。
政策
湛江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
1.基建物资及设备进口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免税。
(2)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免税。
(3)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免税。
2.境内(指境内区外,下同)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3.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报验状态征税(经批准或授权的除外)。
4.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5.经批准或授权可以享受的税收政策。
(1)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区内企业生产、加工并销往区外的保税货物,企业可以选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者按实际报验状态缴纳进口关税。
(2)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可以享受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3)赋予区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政策。经批准试点的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自愿申请成为试点企业,并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可享受进口自用设备暂免进口税收后按内外销比例年度补缴税款、内销货物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并按规定向海关缴纳进口税收以及缓税利息、外销货物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等具体政策。
(4)经批准或授权的其他税收政策。
贸易管制政策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保税监管政策
1.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2.进口货物入区保税。
3.区内企业之间保税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外汇政策
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撰文:黄少娥 陈思亮 刘稳 林露 丁海琼
编辑统筹:甘韵矶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