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蝉联“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
中央综治委日前下发《关于表彰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的决定》等相关文件,我市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称号(2009-2012年度),这也是我市继2005-2008年度后,再次荣获该项荣誉。惠城区同时获评“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近年来,我市在获得2005-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的基础上,结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明确创建“平安惠州”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综治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具有惠州特色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新路子。各级党委、政府和综治成员单位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平安和谐是第一目标”这“三个第一”同等重要的理念,把维稳和综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4年来,全市没有发生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没有发生影响大局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影响恶劣的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被广东省定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唯一试点市。
据悉,“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是我国社会管理的最高综合性奖项,由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每4年评选一次,评选内容包括社会管理、公众安全感、平安创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等多项指标,是对全国各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考量,也是地区平安度、城市美誉度、社会和谐度、群众满意度提升的重要标志。
(来源:惠州日报)